|
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时间:2019-12-31 元旦、春节将至,为严明和重申纪律要求,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节日病”,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持续发力,严肃纠治“四风”,日前,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海洋经济处原处长陈思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3年至2016年,陈思增担任原省海洋与渔业厅政策法规与规划处调研员、计划财务处处长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赠送的礼金和名贵药材、洋酒、电动车等礼品;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此外,陈思增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9月27日,陈思增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洪勇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3年至2016年间,洪勇在担任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多次收受他人赠送的烟、酒、海参、燕窝等礼品。2019年10月10日,洪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诏安县金都工业集中区党委原书记、管委会原主任李瑞文违规发放福利、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5年至2019年,李瑞文在担任诏安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诏安县金都工业集中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期间,多次在春节等节日期间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赠送的烟酒、红木家具等礼品;授意他人套取工程项目款用于发放2018年、2019年春节福利,对此,李瑞文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此外,李瑞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6月21日,李瑞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通报指出,“节点”亦是“考点”,元旦、春节历来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也是检验党员干部作风的重要时段。上述问题,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有的违规发放福利,不敬畏、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纪法难容。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绷紧纪律作风这根弦。 通报强调,2020年将至,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深化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必将为推进新一年作风建设持续向纵深发展起好步、开好头。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是否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遵循,深化实践“五抓五重”,牢牢把握监督这一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坚持锲而不舍、持续发力,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持续开展重点明察和“点穴式”暗访,强化震慑;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问题,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准确把握新时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规律特点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协助党委(党组)建章立制、狠抓落实,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破解顽瘴痼疾,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防松懈、防变通、防反弹,努力实现治理“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进新时代新福建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