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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2022年福建省“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发布

时间:2022-12-04     【转载】   来自:福建司法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法治强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2022年宪法宣传周挂图1



2022年宪法宣传周挂图2



2022年宪法宣传周挂图3



重点宣传内容
图片
(一)突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特别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二)深入宣传宪法,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宣传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基本经验。
(三)大力宣传全面依法治省、法治强省取得的重要成效。
(四)大力宣传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等。
(五)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在以上内容基础上,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确定具体的重点宣传内容。


时间安排


12月4日至10日,为期一周。



工作安排
(一)重点活动 
1

  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主题活动。12月6日,在福建省宪法宣传教育馆(福州市晋安区前横路127号)举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主题活动暨福建省宪法宣传教育馆开馆仪式。现场举办音诗画表演,展现现行(1982年)宪法实施以来的重大法律进程和我省践行宪法精神的法治成效。组织参观福建省宪法宣传教育馆,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在福建的法治故事,并组织“蒲公英”普法志愿者为群众现场普法。(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



2

  开展“全民线上网络探馆”活动。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建设“福建省宪法宣传教育馆”网上展览馆,面向全国群众和海内外华人华侨,组织开展全民线上网络探馆活动。(省司法厅、省侨联)



3

  举办福建省“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法治论坛。12月9日,在福州市西湖宾馆福建会堂举办“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法治论坛活动。邀请全国知名法学专家学者、省内高校法学院教授、“蒲公英”普法志愿者代表等参加论坛,组织省直机关厅、处级干部参加。(省司法厅、省法学会)


4

  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和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打造法治强省”为主题,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和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为全社会树立法治先进典型,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司法厅、省法学会)



(二)主题活动 


各牵头单位要结合行业和地方实际,细化宣传方案,组织实施特色鲜明的宣传活动。
1.宪法进农村。在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宁德市寿宁县下党乡下党村举办2022年“宪法进农村”主题日省级活动,通过文艺表演、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宣传。针对乡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乡村振兴主题,大力宣传关于农村农业农民的法律法规,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司法厅)
2.宪法进社区。举办“宪法进万家”“弘扬宪法精神·巾帼普法在身边”等系列活动,深入基层社区、家庭,组织“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力量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规定,以及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反家庭暴力法等。(牵头单位:省妇联、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金融监管局、省政协社法委)
3.宪法进校园。举办第七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现场遴选赛并组织参加全国总决赛。与教育部主会场同步开展第九届“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举办“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高校专场活动,提升青少年学生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团省委)
4.宪法进机关。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推动各地各部门将学习宣传宪法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议题,举办“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座谈会,深入学习第五次宪法修正案,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开展对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等学习,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宪依法依规履职。(牵头单位:省直机关工委、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省司法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健委、省住建厅)
5.宪法进企业。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组织开展“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加强宣传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和规范,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法治企业建设等。(牵头单位:省国资委、省总工会、省人社厅、省工信厅、省工商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监局)
6.宪法进军营。组织开展“宪法进军营”主题活动,强化军人法治观念,组织指导军地法官、检察官、律师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及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属权益保障等法律。(牵头单位:解放军福州军事法院、福州军事检察院)
7.宪法进网络。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重点在网络视听机构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促进宪法精神广泛传播。(牵头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广播电视局)


各牵头单位要参照本方案制定本系统本单位“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统筹各部门和社会各方力量,开展好第九个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形成多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格局。各地各部门要因地制宜,策划组织特色鲜明、群众参与度高的热点宣传,注重在公众场所设置宪法宣传元素,广泛开展生动活泼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让宪法看得见、找得到。


(三)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重点活动 


1.福州市。举办“宪法宣传周”暨乡村振兴普法赶集活动、在线宪法知识竞答等宪法专题宣传活动,打造“互联网+宪法宣传”,同步开通微信平台图文直播,充分运用全媒体矩阵在全市营造浓厚的宪法宣传氛围,展示法治福州建设成果。
2.厦门市。开展厦门市首届依法治理典型示范案例评选活动。设置“法治厦门元宇宙”网上展馆,将“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与网上展馆相结合,让市民群众感受到沉浸式体验。
3.漳州市。在漳州古城北广场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大型主题活动。现场举办法治文艺汇演、首次执业律师宪法宣誓、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活动启动仪式、法治灯谜竞猜、大型“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法律咨询等活动。
4.泉州市。在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晋江市梧林传统村落举办“12·4”国家宪法日主场法治宣传活动,结合“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在行动等活动,传承弘扬“晋江经验”,推进法治泉州建设。寻找来自各行各业与现行宪法同龄的代表,拍摄《我是宪法同龄人》普法微视频。
5.莆田市。在市博物馆举行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市直重点执法部门、律师代表、群众代表等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宣传沙龙活动,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
6.三明市。宪法宣传周活动采用“主场活动+专题活动+主题日”方式开展,组织实施“一县(市、区)一品牌”普法微视频展播。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宪法宣传周”宪法宣传知识网络有奖问答活动。组织“宪法在我心中”三明市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书法作品展等。
7.南平市。在建阳区中山广场举行2022年“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围绕宪法、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防范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等法律法规,组织“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开展公益普法活动,重点开展“宪法进社区”“宪法进军营”等活动。
8.龙岩市。市区镇村四级部门联动,走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龙岩市新罗区小池镇培斜村开展以“党代表为宪法日代言”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专题宣传活动,邀请党的二十大代表、培斜村党支部书记华锦先宣讲宪法。
9.宁德市。开展“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闽浙边界乡村行活动,开展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报告暨宪法法律知识网上有奖答题活动,组织各单位持续推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关文章,普及宪法及法律知识的推文、小视频,形成法治宣传氛围。


10.平潭综合实验区。依托翠园法治文化公园开展宪法游园会活动等。动员“美团”“饿了么”外卖小哥加入“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开展“宪法进万家”活动。在平潭广播电台“法在身边”栏目开设宪法云课堂。



宣传报道
(一)请各地各部门组织收听收看“宪法宣传周”期间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中央媒体关于宪法宣传的报道,包括“新闻联播”“焦点访谈”、评论员文章、公益广告等。省级媒体在国家宪法日期间,组织精干力量,做好宪法宣传报道。全省党报党刊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刊发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宪法宣传周”挂图发布在“福建司法”微信公众号上,供各地各部门下载使用)。各主流媒体要加大宪法宣传力度,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
(二)请福建日报在“宪法宣传周”到来之际围绕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主题刊发评论文章、刊登宣传信息。
(三)请省广播电视台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在“福建新闻联播”节目中播出各地各部门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的报道,展现福建省全面依法治省、法治强省的做法和成效。
(四)请“学习强国”福建学习平台开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学习宣传专栏。


(五)协调法治日报驻福建记者站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就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推出相关新闻报道。



工作要求
(一)把握宪法宣传正确方向。精心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认真宣讲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基本经验以及在促进国家建设中的重大作用。突出宣传重点,准确宣传解读宪法,正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讲好中国宪法故事,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是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是国家机关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压紧压实责任,明确相关参加单位,指导推动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主动作为,结合业务职能,创造性开展各项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工作,以案普法弘扬宪法精神。
(三)加强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宪法宣传。地方各级各类媒体要充分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精心策划,在重要版面、时段推出宪法宣传报道,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不断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充分报道宣传周活动情况,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坚持面向基层群众。充分运用“蒲公英”普法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性普法,推动宪法宣传向基层延伸,走进千家万户。要把宪法和法治元素紧密结合,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用好村(社区)公共文化阵地,安排法律顾问到所服务的村(社区)至少开展一次宪法宣传。要把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让老百姓对宪法法律听得懂、看得见、记得住、能认同、能遵守。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线下活动。要着力提升实际效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



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甘路31号地矿实验测试大楼9层   电话: 0591-83750157  传真: 0591-8375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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