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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北地质工程勘察院关于征集建阳业务用房改造工程供应商的公告时间:2024-08-29 福建省闽北地质工程勘察院是福建省闽北地质大队下属的全资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建阳业务用房进行修缮改造,现公开征集该工程的合格供应商,具体采购情况如下。 一、报价项目:福建省闽北地质工程勘察院建阳业务用房改造工程。 二、施工地点、工程面积:南平市建阳区童游大街36-11号四楼,总建筑面积1806.05平方米。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9月6日上午10点。 四、报价递交方式及联系人: 福建省邵武市溪北路68号 福建省闽北地质勘察院办公室 黄建生 收 邮编:354000 电话:13621704795 五、供应商应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壹份; 2、报价单资料需包含修缮改造的设计使用方案、使用材料名称、计算面积、计价单价; 3、报价必须含运输费、搬运费、安装费、保修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并按采购方要求提供发票。 4、报价需标注报价单位、报价日期、报价有效期限。 六、修缮改造工程询比采购内容及最高限价
七、比价评比方法及中标方法 1、评比成员:由我方成立不少于三人的比价小组进行评比。 2、评比方法:在符合我院修缮改造需求,保证商品质量的情况下,报价最低者中标。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八、工程要求 1.工程质量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按我院要求的时间开始施工,施工期间,服从我院安排。负责及时清扫工作场地,确保楼道、过道干净整洁。 3.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福建省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在施工期间应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保证采取一切必要的安全预防措施,严格施工管理,以防现场施工人员及其他人员因不当操作而受到伤害。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原因而发生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其它一切事故,其责任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4.在施工期间,因施工不当给周边其它房屋及公共设施造成损伤的,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5.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作为预付款,剩余款项待竣工验收合格后,中标方开具经双方确认的结算总额发票后,再支付剩余的工程款。 6.施工质量保证期:自双方共同验收,签订《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一周年。保修期内如有需维修的问题,中标方必须在二小时内响应并派人至现场解决问题。保修期后如有需维修的问题,中标方需有维修义务,维修费用可按双方协商确定。 附件:建阳业务用房改造工程 改造项目单 福建省闽北地质工程勘察院 2024年8月29日 |